矿产品取样制样标准

矿产品取样制样标准

矿产品的取样和制样标准是为了确保样品能够代表原样品的品质特性,并适用于分析或试验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标准和规定:

取样方法

GB/T 2007.1-1987:规定了散装矿产品手工取样方法。

GB/T 2007.2-1987:规定了散装矿产品手工制样方法。

GB/T 2007.3-1987:规定了评定品质波动的试验方法。

GB/T 2007.5-1987:规定了取样系统误差。

样品制备

水分样品:粒度-22.4mm为5kg,-10mm为2.5kg。

成分分析样品:最大粒度180μm(80目)为250g。

粒度样品:样品经自然风干后制成。

其他相关标准

GB/T 2007.6-1987:规定了水分测定方法,采用热干燥法。

GB/T 2007.7-1987:规定了粒度测定方法,采用手工筛分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散装浮选铜精矿的化学成分及水分测定和其他物理项目检测所用试样的采取、制备和水分测定。

适用于确定成批散装氟石(萤石)、矾土、滑石、锰矿石、铁矿石、铬矿石等的化学成分、水分、粒度及其他物理项目的检验用样品的采取。

标准状态

这些标准均为现行标准,并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存在。

实施信息

这些标准自1988年10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了早期的GB 2007-198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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